Mb000新編福爾摩斯經典探案集

2022年10月新書預告:
出版類型:偵探推理小說類
書系列別:風雲探案經典系列
書系編號:Mb000
書籍名稱:新編福爾摩斯經典探案集
原文書名:SHERLOCK HOLMES
作  者:柯南‧道爾 (英國)
譯  者:趙婷婷、史麗芳
定  價:$320元
開本尺寸:正25K-21〈長〉*15〈寬〉
裝訂頁數:平裝本-368頁
ISBN:978-626-7153-43-7
原印條碼:978-626-7153-43-7
CIP碼:873.57
出版日期:2022.10.06
購書網站:www.eastbooks.com.tw
 
 
出版重點:
偵探、推理小說的世界級經典,推理迷必備的案頭書籍
風靡全球,讀者無數的神探福爾摩斯
百年獨占推理小說中《聖經》地位不可動搖
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柯南‧道爾經典之作
一條謀殺的紅線,穿過了灰暗的生活霧團,我們的職責就是要解開它,剝離它,將它一點一滴地展示給人們。——血字的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
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那麼大的聲譽。」
 
作者簡介:
﹝英﹞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柯南‧道爾在1859年5月22日出生於英國蘇格蘭愛丁堡,日後進入愛丁堡大學學習醫學,一八八五年獲醫學博士學位,曾開過一家私人診所,在醫療空檔時創作小說。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發表於1887年《比頓聖誕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該部小說的主角就是之後名聲大噪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此後,福爾摩斯一系列的探案故事相繼誕生,其故事情節及人物形象獲得了空前的成功,同時柯南‧道爾也成為偵探小說的一代名家,其著作先後被翻譯為五十七國文字,暢銷全世界。
 
譯者簡介:
趙婷婷,任教於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國際語言學院,教授英語專業基礎課程和英美文學課程,業餘時間從事文學翻譯工作。
史麗芳,長期從事翻譯研究與實踐工作,主持或參與多項翻譯相關科研課題並發表論文多篇。
 
 
 
內文簡介:
高個子中年男人,身材瘦削,極具穿透力的雙眼下是獨具特點的鷹鉤鼻子。福爾摩斯身披風衣,頭戴獵帽,經常帶著雨傘急匆匆地走在倫敦的霧雨天氣中。
福爾摩斯誕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著名作家柯南‧道爾在一八八七年為世界塑造了這個冷靜、智慧、勇敢,甚至可以說是完美的神探形象。從此,大偵探福爾摩斯成了家喻戶曉、令人難以忘懷的經典小說人物。
福爾摩斯的每個探案故事都是常人難以解開的犯罪之謎,其情節驚險曲折,往往在最後關頭才真相大白。作者筆下的福爾摩斯可以通過細節進行精確觀察,從一個人的外貌和穿著就可以判斷出一個人的職業習慣和嗜好。同時,福爾摩斯還能運用嚴密的推理方法,即使是隱藏在身邊的、偽裝得再逼真的狡猾罪犯都難以逃脫他鷹樣的目光。
 
※「福爾摩斯小知識」:
福爾摩斯與華生的住處:貝克街221號B
貝克街221號B是小說中所設定的福爾摩斯寓所及偵探事務所地址。今日的貝克街221號B則是福爾摩斯紀念館。首次出現於《血字的研究》
貝克街是真實存在於倫敦的街道,但221號B在小說連載的時候尚是個不存在的虛構地址,直到1930年才成為可用地址,一開始是一家金融機構所進駐,導致公司職員在多數時間常常都會收到指名給福爾摩斯的信件。1990年後,現今該地址分配給福爾摩斯紀念館使用。
 
※【目錄】
【譯本序】偵探、推理小說的世界級經典
‧血字的研究
‧跳舞的人
‧波希米亞醜聞
‧藍寶石案
‧空屋
‧海軍協定案
 
 
 
 
※【譯本序】偵探、推理小說的世界級經典
百餘年來,全世界的推理小說迷不知有多少。雖然沒有經過正式統計,但是說到被《福爾摩斯探案集》啟蒙的讀者占了絕大多數,應該不會有人懷疑。曾幾何時,「福爾摩斯」已經成為神探的代名詞,人們為他著魔,為他瘋狂。
福爾摩斯誕生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著名作家——亞瑟 ‧柯南道爾在一八八七年為世界塑造了這個冷靜、智慧、勇敢,甚至可以說是完美的神探形象。從此,大偵探福爾摩斯成了家喻戶曉、令人難以忘懷的經典小說人物。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一八五九至一九三○),出生在蘇格蘭愛丁堡的皮卡地普拉斯,他最初選擇的職業是醫生,一八八五年獲愛丁堡醫學博士學位,後來開過一家私人診所。不過,柯南道爾本身對文學有著濃厚的興趣,又具有寫作天賦。他受艾倫‧坡、威爾奇‧科林斯和法國加波瑞歐等人的作品影響很深。一八八六年四月,他完成了出世之作《血字的研究》,這部作品幾經周折最終於一八八七年被沃德‧洛克公司發表在《一八八七年比頓聖誕年刊》上,世界經典的偵探人物——福爾摩斯從此登台亮相。之後,福爾摩斯的一系列探案故事相繼被創作並發表,其故事情節及人物形象都獲得了空前的成功,同時柯南道爾也成為探案小說的一代名家。
柯南道爾一共寫了六十個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其中含五十六個短篇小說和四個中篇小說。這些故事在四十年間陸陸續續發表在《海濱雜誌》上,這是當時的習慣做法(查理斯‧狄更斯也是用類似的形式發表小說)。故事主要發生在一八七八年到一九○七年間,最晚的一個故事是以一九一四年為背景。這些故事中有兩個是以福爾摩斯第一口吻寫成,還有兩個以第三人稱寫成,其餘都是華生的敘述。
世界上的經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們經過了歲月的磨礪和考驗最終沉澱了下來,《福爾摩斯探案集》當之無愧是這些作品中的佼佼者之一。而在世界其他各國,《福爾摩斯探案集》也都風靡一時,直到現在,還會出現在各國暢銷書的行列。
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是一個高個子中年男人,身材瘦削,極具穿透力的雙眼下是獨具特點的鷹鉤鼻子。福爾摩斯身披風衣,頭戴獵帽,經常帶著雨傘急匆匆地走在倫敦的霧雨天氣中。福爾摩斯不僅具有偵破疑難案件所需要的知識和才智,還能用小提琴拉出優美的曲子,他冷靜理性的外表透出迷人的浪漫氣息。同時,福爾摩斯還擁有騎士般的風度、廣博的學識,他思想深邃而愛恨分明,他淡泊名利又寬容博愛。當然,人無完人,福爾摩斯也有瑕疵,他很孤傲,說話有時冷嘲熱諷,無聊時會抑鬱,還會注射令人興奮的藥品,等等。作者寫作中最成功的就是給這個人物形象注入了許多人性的東西,無論善、惡,這樣的塑造使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形象變得更加真實、生動和飽滿。尤其是對於全世界無數的福爾摩斯迷來說,他們因此更加不懷疑福爾摩斯存在的真實性,而且這個鮮活的人物形象會永遠活在他們心中。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每個探案故事都是常人和普通讀者難以解開的犯罪之謎,其情節驚險曲折,往往在最後關頭才真相大白,讓讀者在恍然大悟之時感歎作者構思的精巧,同時,小說結構嚴謹,伏筆、懸念隨處可見。作者筆下的福爾摩斯可以通過細節進行精確觀察,從一個人的外貌和穿著就可以判斷出一個人的職業習慣和嗜好。同時,福爾摩斯還能運用嚴密的推理方法,即使是隱藏在身邊的、偽裝得再逼真的狡猾罪犯都難以逃脫他鷹樣的目光,這些推理方法讓讀者甚至是專業偵探都獲益匪淺。另外,小說設置了華生醫生這個誠實、勇敢而又好學的助手形象,更好地襯托了福爾摩斯的智慧和過人之處。破案過程中,福爾摩斯面對任何狀況時的沉著冷靜和他一直保持著的紳士風度都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說因此增色不少。此外,故事情節的跌宕起伏是這部作品引人入勝的另一個關鍵因素,紛繁複雜的案情、曲折的人物命運、驚險的場景都讓讀者身臨其境。總之,亞瑟‧柯南道爾以及他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對偵探小說及世界文學的貢獻巨大,這部作品的故事結構、推理手法和奇巧構思都為偵探小說樹立了典範。
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評論該書的藝術成就時說:「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那麼大的聲譽。」
其實,歐美讀者對以推理為主要表現手法的偵探小說的喜愛就像華人對武俠小說的癡迷,偵探小說產生的基礎與武俠小說類似,都是人們無法從正常途徑去實現理想的社會和人生時,就把希望寄予這樣一些具有俠義心腸的人身上,希望他們來懲惡揚善,主持正義。人們喜愛福爾摩斯,也正因為他就是正義、智慧和勇敢的化身,能幫助人們戰勝罪犯,弘揚正義,因此人們沒有理由地熱愛著這部作品和福爾摩斯。福爾摩斯也已從單純的小說人物蛻變成為正義、公平以及崇高精神的象徵。希望本書的出版能讓人們在享受故事、汲取藝術營養的同時獲得精神慰藉。
《福爾摩斯探案集》結構嚴謹,環環緊扣,故事情節驚險離奇,引人入勝,被推理迷們稱為推理小說中的《聖經》,是每一個推理迷必備的案頭書籍。時至今日,這套作品依舊受到歡迎,其歷久彌新的特色,也正是該作品不愧為經典作品的最佳證明。
為了滿足讀者的需要,也為了領略大師的魅力,本書精選了其中六篇結集出版,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內文試閱】
血字的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
 
第一部 前陸軍軍醫約翰‧華生回憶錄
第一章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拿到倫敦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後,又到內特黎接受了專為軍隊外科醫生舉辦的課程培訓。學成後,我就立即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火槍軍團做助理軍醫。當時,該團駐紮在印度。我正要到部隊去報到時,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剛在孟買登岸,我就得知諾桑伯蘭第五火槍軍團已經開拔,深入敵國腹地。還有不少軍官也面臨著和我一樣的困境,於是我和他們一起追趕這支隊伍。終於,我們順利地在阿富汗境內的坎大哈趕上了,隨即走馬上任,投入戰鬥。
那次戰役給許多人帶來了榮耀和升遷機會,但給我帶來的卻是災難和不幸。我赴任後不久就被調到伯克郡旅,隨後參加了該旅在邁旺德打響的一場生死戰。激戰中,一顆流彈擊中了我的肩膀,肩骨被打碎了,傷到了鎖骨下的動脈。忠勇的勤務兵摩瑞把我扔在馬背上,救回英國陣地。要不是這樣,我恐怕就落入那幫兇殘的嘎吉人手裡了。
傷痛讓我元氣大傷,長途轉送更把我折磨得虛弱不堪,但我總算是和一大批傷病員一起,轉移到了位於白沙瓦的後方醫院。在醫院裡,我得以很好地休養,漸漸能下床在病房裡走動,有時甚至可以走到迴廊上去曬太陽。可就在這時,殖民地印度的惡疾——傷寒又一次把我擊倒在病榻上。一連好幾個月,我都在死亡線上掙扎。最後總算醒過來了,逐漸開始好轉。因為我的身體極其虛弱,形容枯槁,醫療委員會決定將我即刻遣送回國。於是,我搭乘「奧龍特斯」號運輸艦回國,一個月後在樸資茅斯碼頭上岸。見我身體已是難以復原,當局大發慈悲,恩准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恢復一下。
在英格蘭,我沒有親友牽掛,自由得像空氣一樣。或者說,就像那些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樣,活得逍遙自在。在這種狀況下,我自然就陷進了倫敦這個大染缸,因為大英帝國所有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之徒都飛蛾撲火般地集聚於此。我待在斯特蘭德大街的一個私人旅館裡,過著百無聊賴的生活,錢一到手就沒了,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經濟狀況終於亮起了紅燈,很快我就意識到:如果不離開這個大城市,搬到鄉下去住,就只有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者,決定搬離這個旅館,另找個普通些、便宜些的住處。
就在我下定決心的那天,我站在克萊蒂利安酒吧門口時,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頭一看,原來是我在巴茨時的一個助手——小斯坦弗。在人海茫茫的倫敦城見到一張熟悉的面孔,對一個孤獨寂寞的人來說,是件非常令人高興的事。原本,斯坦弗與我並不很熟,但那天我還是熱情地跟他寒暄起來,他見到我似乎也很高興。興奮之餘,我邀請他和我一起乘馬車去霍爾本共進午餐。
「華生,你最近在做什麼?」馬車緩慢駛過倫敦喧囂的街道時,他滿臉詫異地問,「怎麼臉色蠟黃,瘦得像根蘆柴棒。」
我簡單地向他敘述了我遇險的事。
聽完我的遭遇後,他同情道:「真可憐!你現在怎麼打算啊?」
「先找個住處,」我回答說,「我想租間價格公道但還算舒適的房子,就是不知道好不好找。」
「真是怪了,」他說,「今天你是第二個對我說這話的人了。」
「第一個是誰?」我問。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上班的人。今天早上他還在唉聲歎氣,找了幾間不錯的房,可惜腰包不厚實,卻又找不到人合租。」
「天哪,」我大聲說,「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話,我不是正好嗎?我一直想有個伴,一個人住太孤單了。」
小斯坦弗舉著酒杯,驚訝地望著我:「你還沒聽說過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人吧?不然,你也許不會願和他做伴的。」
「怎麼,他有什麼讓人厭的?」
「哦,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讓人厭的地方。只是他的想法有點古怪,癡迷於某些科學研究。但據我所知,他還是個非常正派的人。」
「我猜,他是學醫的吧?」我問。
「不——我也不知道他打算要幹什麼。他精通解剖學,還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據我所知,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鑽研的東西很雜、很偏門。不過,他倒是積累了很多不尋常的知識,就連他的教授都感到吃驚。」
我又問:「你從來沒問過他,到底在幹些什麼?」
「沒有,他不是那種能輕易套出話的人,儘管高興時,也愛講話。」
「我倒是很想會會他,」我說,「如果要找個人合住,我倒是想找個好學而又喜靜的人。我身體不太好,受不了喧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受夠了,這一輩子都不想再受那個罪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一定在化驗室。」小斯坦弗回答說,「他有時幾個禮拜都不去那裡一次,有時候卻從早到晚都在那兒。如果你願意,我們吃完飯,就一起坐車去找他。」
「好的!」我說,接著就聊到別的話題上去了。
在離開霍爾本去化驗室的路上,小斯坦弗又講了講那位我心儀的合租人的詳細情況。
「如果你們相處不好,可別怪我,」他說,「我只是在化驗室裡偶然見過他,對他的情況略知一二,僅此而已。是你提議安排見面,有事我可不負責任。」
「相處不好就散夥,這又不是什麼難事。」我回答說。「在我看來,斯坦弗,」我補充說,眼睛盯著我的同伴看,「你急於撇清與此事的關係,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不是這個人的脾氣很不好,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別遮遮掩掩的!」
「這事真不知道怎麼說好,」他笑了笑說,「從我個人來看,福爾摩斯有點科學過了頭,近乎冷血。我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鹼給他的朋友嘗。你懂的,這並非出於惡意,只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精神,他想要確切瞭解它的藥效。說句公道話,我認為他自己也隨時準備這樣做。他狂熱地追求知識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這沒有錯啊!」
「是的,不過可能有些過分。他甚至在解剖室裡用棍子抽打屍體,這肯定就有些顯得怪異了。」
「抽打屍體?」
「是啊,為了證實人死以後還能造成什麼樣的傷痕。這是我親眼所見。」
「您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對啊,天曉得他在研究些什麼。我們到了,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您自己看吧。」他說這些時,我們走進一條狹窄的胡同,穿過一個小小的邊門,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我對這種地方很熟悉,不用人領我們就踏上了陰冷的石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成了白色,上面開了幾扇暗褐色的小門。走廊的盡頭有一條低矮的拱形過道通往化驗室。在這間高大的屋子裡到處都雜亂地丟放著瓶子,橫七豎八地擺著幾張大的矮桌子,上邊放著些蒸餾瓶、試管和閃耀著藍色火焰的小煤氣燈。
屋子裡只有一個人,在靠裡邊的一張桌子邊埋頭工作。聽到我們的腳步聲,他回過頭來瞧了一眼,就跳了起來歡呼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對著小斯坦弗大聲說,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找到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紅蛋白來沉澱析出,別的都不行。」他臉上的神情,比發現了金礦還快活。
「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斯坦弗給我們做了介紹。
「您好。」福爾摩斯使勁地拽著我的手,熱情地說。真不敢相信他手勁會有那麼大。「看得出來,您去過阿富汗!」
「您怎麼知道的?」我驚訝地問。
「這沒啥大不了的,」他說著,咯咯地笑了起來,「還是談談血紅蛋白吧。您一定能夠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意義吧?」
「從化學研究上看,這是很有意思的事,毫無疑問,」我回答說,「但從實用性看……」
「哎,先生,這可是近年來法醫學上最實用的發現了。您沒發現這種試劑可以用來準確無誤地鑒別血跡嗎?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拽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邊。「我們先弄點鮮血,」說著,他把一根長針插入自己的手指,接著用一根吸管吸了一滴血,「現在把這一點點血放進一公升水裡去。您看,這種混合液看起來就像清水一樣,其中血液所占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但我確信,這還是能夠讓它發生某種化學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晶體扔進這個容器,然後又加入了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裡面的溶液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混濁物析出後沉澱到瓶底。
「哈哈!」他拍著手,就像拿到新玩具的孩子一樣興高采烈地說,「您看怎麼樣?」
「看來這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我說。
「妙極了!妙極了!過去的樹脂測試法操作起來很繁瑣,而且還不可靠。用顯微鏡檢測紅細胞的方法也同樣如此。如果血跡是幾小時前留下的,顯微鏡檢測法根本就沒用。但現在,不論新的血跡還是舊的血跡,這種方法都有效。要是這種檢驗法能早點發現,數以百計逍遙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確實如此!」我喃喃地說。
「刑事案件的偵破大都取決於這一點。通常案發後,要幾個月才能發現疑犯。也許在檢查疑犯的衣物時,發現了褐色斑痕。但這些斑痕是血跡、泥跡、鏽跡、果汁殘跡,還是其他什麼呢?這個問題讓許多專家都感到麻煩。為什麼呢?因為沒有可靠的檢測方法。現在有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檢測法,就不會有什麼困難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裡閃爍著興奮的光芒。他一手按在胸前,向我們鞠躬,彷彿在向想像中鼓著掌的觀眾致謝。
「恭喜您!」我說,他狂喜的樣子,使我非常訝異。
「去年發生在法蘭克福的馮‧彼少夫一案,如果有這種檢測法,那他肯定會被送上絞刑架。還有布萊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勒夫威爾和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能列舉出二十幾個這樣的案子。這種檢測法在其中都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你可真是歷年罪案的活字典,」 斯坦弗笑著說,「你可以去辦份報紙了,名字就叫《警務舊聞》。」
「這樣的報紙讀起來一定非常有意思。」福爾摩斯說著,把一小塊藥膏貼在手指的傷口上。接著,他又轉過臉笑著對我說:「總是和有毒的東西打交道,我得小心點。」說著,他伸出手給我看。只見上面貼滿了大小差不多的藥膏,因為受到強酸的腐蝕都已經褪了色。
「我們來這兒有點事,」斯坦弗說著,一屁股坐在了一只三腳高凳上,用腳把另一只推給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聽你抱怨沒人與你合租房子,所以我覺得應該把他介紹給你認識。」
聽說我願與他合租房子,福爾摩斯顯得非常高興。「我看中了貝克大街的一套公寓,」他說,「非常非常適合我們兩個住。我想,您對濃烈的煙草味不是很反感吧?」
「我一直抽『船』牌煙。」我回答說。
「那太好了!我常擺弄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些實驗,您介意嗎?」
「絕對不會。」
「那讓我想想,我還有些什麼毛病呢?有時心情不好,我會連著好些天不說話。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您可別以為我故意不搭理人。不用管我,我很快就會好的。您有什麼毛病要說嗎?兩人合住前,最好先瞭解一下彼此身上最惡劣的臭毛病。」
這樣的相互審查簡直讓我忍俊不禁。「我養了一隻小虎頭狗,」我說,「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怕吵。還有就是,每天啥時起床都不一定,而且我這個人非常懶。身體好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毛病,但目前主要就這些了。」
「您把拉提琴也算作吵鬧嗎?」他急忙問。
「這就要看拉琴的人了,」我回答說,「若拉得好,那就是神仙一般的享樂,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啊,那就行了,」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我認為我們可以算是敲定了。當然了,前提是你對房子感覺滿意。」
「那我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來這兒碰頭,我們一起去,把事情搞定。」他回答。
「好的,中午準時見。」 我一邊說著,一邊與他握手告別。他留下來繼續擺弄那些化學藥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住的旅館走去。
「哎,」我突然停下腳步,轉臉問斯坦弗,「他怎麼知道我去過阿富汗的啊?」
斯坦弗神秘兮兮地笑了起來。「這就是他的古怪之處了,」他說,「許多人都想知道他為啥能料事如神。」
「噢!這裡面有古怪?」我搓著手大聲說,「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謝您牽的線。有道是,『研究人就應從特定的人開始』。」
「那你是要研究他啦,」 跟我分手時,斯坦弗說,「不過,你會發現他是塊難啃的骨頭。我敢說,他從你身上瞭解到的,絕對會比你從他身上所瞭解的要多。再見!」
「再見。」我回答說,信步往旅館走去,對新結識的這位朋友,我內心充滿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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